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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注意事項

◆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技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重要注意事項

1.113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或本招生),由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本招生設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至多選擇5個校系科()、學程報名,但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各校得限制考生報名該校1個系科()、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學程、志願代碼、名額及是否限選填1系科()、學程一覽表」。

3.本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4.本招生採個別網路報名方式,凡欲參加本招生之考生須於1121218(星期一)1000起至1121222(星期五)1700止,依下列程序辦理:

(1)先至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網路報名系統,設定通行碼後,取得報名費個人繳款帳號。

(2)考生不論身分別一律先繳交報名費。

(3)繳交報名費後,再次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考生基本資料【包含個人基本資料、繳費身分別、學歷()資格】、選擇報名組別及欲報名校系科()、學程,同時上傳欲報名校系科()、學程之報名資格相關證明文件PDF檔;如繳費身分別選擇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亦須將相關證明文件PDF檔上傳,始完成報名程序。

(4)相關報名程序請詳閱本招生簡章「參、網路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5.凡經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欲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報名繳費者:

(1)應於網路報名期間【1121218(星期一)1000起至1121222(星期五)1700止】,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各直轄市、縣()政府或授權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PDF檔,該證明文件以報名截止日前,仍有效之證明為限。

(2)經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可免繳報名費及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減免60%;繳至本委員會之報名費,則由本委員會依其通過身分之減免比例辦理報名費差額(或全額)退費。

(3)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減免;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身分及上傳證明文件PDF檔或身分審查未通過者,繳費身分均認定為一般生。

6.報名前已獲113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入學或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或已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如欲報名本招生,須依各該招生管道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報名。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7.各甄審學校所要求之備審資料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檔案大小以10MB為限。

8.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100(首日113115(星期一)1000起至2100),系統於每日2100準時關閉。於作業上傳時間截止時,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作業期間每日9002100止,電洽本委員會(02-2772-5333分機215);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開放期間儘早上網上傳。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之操作手冊,可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參考使用,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9.各校系科()、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及指定項目甄審辦理日期,明訂於甄審辦法。

(1)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請詳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各項規定。

(2)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請詳閱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各項規定。

10.獲各組甄審結果之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於113131(星期三)1000起至11322(星期五)1700止,至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接受本委員會統一分發。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者,不予分發,視同放棄分發錄取資格。

11.本招生各組之招生缺額(含分發錄取後,且於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前完成放棄報到之名額)得併入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大學分發入學辦理招生。

12.獲分發之錄取生且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者,應於本簡章規定時間填妥本簡章附錄十一「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向已報到之甄審學校聲明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報名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本招生錄取及入學資格【報到錄取生聲明放棄錄取入學資格截止時間為113223(星期五)1200前】。

13.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考生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14.本招生之重要訊息公告及相關資訊系統,可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及使用,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15.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academicYear=113

※本招生相關規定請依簡章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