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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續招】公告本校115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登記、分發、報到及註冊注意事項

一、依據招生簡章:柒、登記、分發、報到與註冊作業(簡章第4-5頁)辦理。

二、本次五專免試入學續招招生名額:

         財務金融科:一般生1 應用英語科:一般生1

三、登記、分發、報到與註冊作業日期:1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四、登記地點:本校綜合教學大樓1樓表演廳

五、依簡章規定,本會按全體報名且經審查通過考生之總成績高低予以排序,並訂定最低登記標準,成績達最低登記標準者,始具備參加登記分發資格(成績雖達最低登記標準,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

*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考生未能於登記作業繳驗學歷(力)證件正本者,取消登記資格;未能於分發報到時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現場登記、分發作業時程表(請依表準時辦理登記分發作業):

日期

115811(星期二)

開始登記時間

10:00

截止登記時間

10:10

(逾時為遲到考生)

排序

1-14

*參加登記之考生,無法保證錄取,分發至額滿為止。

*凡超過登記時間抵達會場之考生視為遲到,遲到考生須等所有準時登記考生分發完畢後,如仍有缺額,始能依排序分發。

本次分發後採「現場繳費註冊」,如需辦理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者,仍須於現場先行繳交現金5,000元完成報到註冊手續,再依據註冊現場工作人員說明,完成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相關手續後再另行退還。

七、參加分發考生須攜帶證件:

() 國中畢業證書或學歷(力)證明文件正本(繳驗)及影本(註冊用)。

()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註冊用)

() 二吋半身照片1(註冊用)

八、考生錄取後,即於現場辦理現場註冊作業。請考生當日攜帶上述文件及學雜費新臺幣8,080元(適用前三年適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免繳納學費);非本國籍學生應繳交新臺幣28,830元,辦理註冊手續未完成手續者,依放棄入學資格論,本會應就該科缺額,立即補錄取。

九、分發錄取並完成報到者,即領取新生資料袋。請填寫新生註冊程序表及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書、黏貼身分證影本及證件照,現場依據新生註冊程序表完成註冊程序,即完成註冊。

十、聯絡單位及專線電話:招生事務中心(02)2258-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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