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大學部轉學生招生】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寒假)轉學招生第二次登記分發各系缺額及登記、分發與註冊注意事項公告

一、辦理依據:110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轉學生招生簡章之「拾:第二次登記、分發與註冊(簡章第1415)辦理」。

二、第二次登記時間:111215(星期二)13:3013:50登記報到;逾時登記者視同遲到考生處理。

三、第二次登記地點:本校綜合教學大樓1樓表演廳。

四、第二次登記作業資格:

(一)達最低登記標準,且未於11129日(星期三)完成分發錄取之考生。

(二)考生應於第二次登記規定起訖時間內完成登記手續後,始具備參加第二次分發之資格。

五、防疫相關措施注意事項:

(一)現場分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具感染風險考生及陪同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二)防疫期間,本校不開放停車,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到達本校。

(三)考生持成績通知單與陪同人員1人為限(若陪同人員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不得進入校園)統一由大門進入校園,配合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掃描本校「1922 簡訊實聯QR-code完成登記程序

(四)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如出現發燒,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可委託他人辦理登記、分發及註冊,並請填具「代理登記分發註冊委託書」[參見簡章第30],附檔1

六、攜帶繳交文件:

(一)分發文件:

(1) 成績通知單

(2) 報考學歷()證件:

*在校生:學生證(在學證明)正本

*休學生:休學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

*畢業生或肄業生:畢業證書 轉學(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

*如有更改姓名,請持更名完成之證書或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大學部在學生先行以歷年成績單正本完成報到並填寫切結書,之後回原校辦理退學手續並於規定繳交期限內繳交轉學(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註冊文件:

(1) 彩色2吋照片13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

(2)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 兵役緩徵/儘後召集申請(男生)

【請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役畢者請另加繳交退伍令影本,免役者請繳交免役證明書影本】

(4) 學雜費費用現場繳交現金

◎欲申請學雜費減免或就學貸款之同學,仍須於現場先行繳交現金5,000完成報到註冊手續,再依據註冊現場工作人員說明,完成學雜費減免或就學貸款相關手續後再另行退還

(三)學分抵免文件:

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於書面通知期限內,自行上網完成填寫學分抵免資料。

七、缺額一覽表:

【四技二年級】

二年級

【四技三年級】

三年級

八、注意事項:

(一)請依所規定時間到達場地登記,屆時將準時依成績名次依序唱名分發以及辦理註冊手續,逾時者視同放棄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記,缺額由下一位考生遞補至名額額滿為止,考生不得異議。

(二)登記分發時須繳交學歷(力)證書正本或切結書,未繳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如本人不克親自前來者,請填寫「代理登記分發註冊委託書(如附件)」並將資料備妥,於註冊當日請被委託人代為辦理完成所有登記、分發及註冊手續。

(四)洽詢電話:0222576167

登記及分發事宜

分機1279

學雜費繳費事宜

分機1216

日間部註冊事宜

分機1205

進修部註冊事宜

分機1245

日間部就貸減免

分機1213

進修部就貸減免

分機1317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