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免試入學】第一次公告本校7月10日(星期三)113學年度五專聯免現場登記分發名單
113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致理科技大學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注意事項
113年7月10日(星期三)進行現場分發可網路查詢每一梯次分發後剩餘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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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3年7 月10日(星期三)
(二)地點:致理科技大學 綜合教學大樓1樓表演廳【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13號】
※請免試生依本校7月5日(星期五)寄發限時專送(平信郵戳7月5日)「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指定之時間及「本注意事項二、現場登記分發各梯次檢查證件、登記開始及截止時間表」與相關規定參加現場檢查證件、登記分發及報到。
二、現場登記分發名單如附件1,有關各梯次檢查證件、登記開始及截止時間如下表:
(一)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到達本校,如為開車或騎乘機車者請參閱本校停車資訊說明詳如附件2。
(二)提醒您,依規定檢查證件時間抵達指定地點,以便查驗應攜帶文件及資格,加速辦理登記作業,切勿遲到,以免影響權益喪失錄取機會。
三、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注意事項
(一)免試生須親自至本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因故無法參加者,可填具簡章附表五「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簡章99頁)」如附件3委託他人辦理(受委託人以代理1名免試生為限),並備妥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免試生之應攜帶資料,依規定參加現場登記分發,惟免試生不得委託其他免試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違者不予受理。
(二)※應攜帶資料:(1)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等相關資料
(三)免試生應依指示至檢查證件地點進行資料查驗及排序,進入登記分發現場後,中途不可離場,如因離場而失去原分發比序順序之分發權益,其後果由免試生自行負責,不得有異議。
(四)未按時依本校「聯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中規定之梯次、登記時間及分發地點,前往辦理登記之免試生為「逾時登記免試生」,逾時登記免試生依據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下一梯次免試生前依分發比序順序分發,若於最後一梯次登記作業結束後方到達登記處,則待該梯次分發結束後,尚未額滿時,依分發比序順序分發。
(五)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結束後,即停止辦理所有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現場等待之免試生(受委託之代理人)應即離場。
(六)免試生若已完成登記,不論是否已接受分發,均不得再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僅特種身分生於第一階段一般生分發作業未錄取或放棄錄取資格,方得參加第二階段特種身分生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七)特種身分生於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且錄取報到後,不得再參加第二階段現場登記分發報到,若特種身分生於第一階段一般生身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放棄者,可以特種生身分參加第二階段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惟如放棄第一階段現場登記分發,參加特種身分生外加名額分發者,未獲外加名額錄取時,不得要求回復第一階段一般生身分分發錄取結果。
(八)接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免試生,並不表示一定能被錄取,須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九)遠程之免試生應把握前往檢查證件地點所需時間,提前到達本校檢查證件地點,若逾時登記導致喪失錄取機會,應自行負責。
(十)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須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前傳真已填寫之「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93頁,附表二),並以掛號寄至本校(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放棄錄取資格申請。
(十一) 未盡事宜,請參閱「113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之說明。
(十二)聯絡單位與電話:招生事務中心(02)2257-6167轉1279或專線(02)2258-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