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四技】109學年度四年制進修部第二次遞補作業各系缺額情形及分發報到時間等相關事項
致理科技大學109學年度四年制進修部入學招生委員會 公告
一、主旨:公告本委員會109學年度第2次遞補作業等相關事項。
二、依據:109學年度四年制進修部招生簡章第拾貳項:「遞補作業:報到與註冊」。
三、公告事項:
(一)第2次遞補作業日期及時間:109年9月3日(星期四) 18:45~19:00。
※19:00準時開始,請務必於19:00以前到達,以免影響錄取權益。超過19:00到達者,皆以遲到考生論,必須等待已準時辦理登記之考生全數分發完畢後,再依序進行分發,考生不得異議。
(二)第2次遞補作業地點:本校忠孝大樓4樓第1會議室。
(三)109學年度四年制進修部招生缺額人數及註冊費用如下表:
系別 |
一般生缺額 |
學分學雜費 (不含書籍費) |
【自辦專班】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2 |
$27,926 |
企業管理系 |
0 |
|
財務金融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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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訊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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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6 |
|
休閒遊憩管理系 |
0 |
|
國際貿易系 |
7 |
|
應用英語系 |
0 |
|
應用日語系 |
0 |
|
資訊管理系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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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設計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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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39 |
|
(四)考生分發錄取及完成報到手續後,即於現場辦理註冊作業。請考生當日攜帶完整文件辦理註冊手續。未完成手續者,以放棄入學資格論,本會應就該系缺額,立即補分發。
(五)錄取考生註冊應繳(驗)交之文件:
1.學歷(力)證件正本:畢業證書正本、修業證明書正本(含歷年成績單正本)…等。
請注意:學歷(力)證件正本係指各該證件之原件而言,影本加蓋原學校印信均不予採認。如因故無法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者,視同放棄登記分發資格。
2. 身分證正本(繳驗)及正反面影印本
3.學費(現場收費,僅收現金)
【※如需辦理就學貸款或減免,請參閱(六)注意事項第5點】
4.證件照片2吋1張
(六)注意事項:
1. 請考生務必依照規定時間辦理登記,以免影響錄取權益。遲到之考生(即逾19:00未到達現場之考生)必須等待已準時辦理登記之考生全數分發完畢後,再依序進行分發,考生不得異議。請考生審慎考慮,並考量交通時間。
2.考生參加第2次遞補作業時,必須繳驗學歷(力)證件正本(影印本加蓋原學校戳記不能視同正本)。如因故無法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3.本會辦理分發作業至各系缺額額滿為止,屆時已完成登記之考生將不再進行遞補作業(即雖已完成登記,但不代表一定分發錄取),考生不得異議。
4.每人分發以一次為限,已經分發錄取者,不得再參加後續遞補作業。
5.如欲辦理減免學雜費或就學貸款之錄取生,仍須於現場先行繳交現金5,000元,待相關手續完成後再退還。
6.若考生因故無法親自辦理登記、分發與報到,應填寫「代理報到與註冊委託書」,詳見簡章第35頁【附表十】,並備妥所須相關資料,委託他人辦理。
(七)遞補作業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洽本校招生事務中心(02)2257-6167轉1279或進修部註冊組(02)2257-61675轉1245、1345。